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瑪4-H5井集輸地面工程 安全預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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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瑪4-H5井集輸地面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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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澤普采油氣管理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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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類別 |
預評價 |
行業類別 |
陸地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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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性質 |
新建工程 |
項目地點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墨玉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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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規模 |
新建瑪4-H5單井站1座,改造MA4-B2H單井站1座,新建采氣管線0.49km,產氣量為5~8×104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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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范圍 |
1)油氣集輸工程 (1)新建瑪4-H5單井站1座,主要設備設施包括利舊計量橇1座,利舊甲醇加注橇1座,利舊緩蝕劑加注橇1座,新建自動點火焚燒池1座。產氣量為5~8×104m3/d。 (2)改造MA4-B2H單井站1座,新增止回閥1個。 (3)新建采氣管線0.49km,規格為Φ88.9×8,材質為L245NS,設計壓力8MPa。 2)公用工程及輔助生產設施 與本工程配套的供配電、通信、自控儀表、建筑與結構、防腐保溫及消防等公用工程與輔助生產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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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 |
總投資為360.1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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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藝 |
采氣工藝、油氣集輸工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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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方法 |
安全檢查表、預先危險性分析、事故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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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
本工程主要危險有害物質有天然氣和凝析油。本工程涉及到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機械傷害、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灼燙、其他傷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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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源 |
本工程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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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瑪4-H5井集輸地面工程方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建設單位應在其今后的設計、施工和運行中進一步落實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本次預評價提出的補充安全措施,切實保證工程安全設施和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并在工程竣工投產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以實現工程安全、平穩運行,本項目危險有害因素能夠得到控制,建成投產后,能達到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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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佟海波 |
技術負責人 |
楊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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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佟海波、于冬水 |
評價報告審核人 |
王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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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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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宋偉、胡志麗、于冬水、何金、劉翠翠、馮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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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
宋偉、胡志麗、于冬水、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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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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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佟海波、馮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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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主要內容 |
現場資料收集、現場勘察及調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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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
2025年12月16日~202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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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查時間 |
2026年1月12日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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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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