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皮山101井試采地面工程 安全預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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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皮山101井試采地面工程安全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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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澤普采油氣管理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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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類別 |
安全預評價 |
行業類別 |
陸地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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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性質 |
新建 |
項目地點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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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規模 |
新建皮山101井1座;產氣量為4.7×104m3/d、產油量為50m3/d、不產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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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范圍 |
1)采氣工程 新建皮山101井1座;產氣量為4.7×104m3/d、產油量為50m3/d、不產水。 2)與上述生產設施相關的儀表、通信、電氣、消防、結構、防腐等輔助設施。 3)安全管理及應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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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 |
本工程為新建項目,總投資341.3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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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藝 |
采氣工藝、集輸工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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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方法 |
安全檢查表、危險度、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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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
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物體打擊、其他傷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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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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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皮山101井試采地面工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建設單位應在其今后的設計、施工和運行中進一步落實本工程說明書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本次預評價提出的補充安全措施,切實保證工程安全設施和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并在工程竣工投產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以實現工程安全、平穩運行,建成投產后,能達到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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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佟海波 |
技術負責人 |
楊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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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佟海波、馮 超 |
評價報告審核人 |
張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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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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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宋 偉、胡志麗、于冬水、王秋丹、馮 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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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
宋 偉、王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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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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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佟海波、馮 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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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主要內容 |
對新建皮山101井周邊進行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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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
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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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查時間 |
2026年1月11日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6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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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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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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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結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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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查記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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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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